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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秋季学期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2024-09-24 16:15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是党和国家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提高兵员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为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支持退役士兵接受系统的高等教育,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 310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3〕508号)和《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共有四种类型学生:

(一)退役复学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学校就读的学生(包含被我校录取后保留学籍去部队的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二)退役士兵学生。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考入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三)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助学贷款用于缴纳学费的部分实行代偿。

(四)直招军士学生。招收为军士,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助学贷款用于缴纳学费的部分实行代偿。

二、资助标准

(一)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2023年9月起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备注:2022年1月-2023年9月间入伍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最高额度为12000元/年,2022年之前入伍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最高额度为8000元/年,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三、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

四种类型学生,分别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一)退役复学学生

1、材料:

(1)从“全国征兵网”系统导出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以下简称为《申请表II》);

(2)《退伍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2、办理流程:

(1)打印并携带《申请表II》至当地武装部盖章(退役复学学生只需要盖征兵办公室一个章,不需要盖退役军人事务部的章);

(2)学生将《申请表II》及《退伍证书》复印件交给班主任班主任确认资助对象类型无误后,参照样表进行材料审核班主任初审无误后,代为递交给二级学院资助辅导员,由院资助辅导员进行信息登记和材料汇总各院复审四种类型学生材料,保持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完全一致后,递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集中收取材料后,统一办理校内后续审核流程。

(注1、退役复学学生返校后,暂时不要缴纳学费,可至财务处缴纳住宿和书本费部分

2退役复学后,如果学生转专业,请务必将新专业新班级名称用铅笔标注在表格上,否则,因学生未明确标注而产生的学费差额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退役士兵学生

本年度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和退役复学资助的表格同为《申请表II》,流程上,退役士兵的表格上务必要加盖两个章一个是征兵办公室的章,一个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章其他流程同(一)退役复学学生。

(三)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

1、材料:

(1)从“全国征兵网”系统导出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以下简称为《申请表I》)(正反面打印)(贷款学生请填写完整的贷款银行名称);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3)农行卡复印件。(学生本人)

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2、办理流程:

(1)打印并携带《申请表I》至当地武装部盖章;

(2)将《申请表I》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交给班主任班主任确认资助对象类型无误后,参照样表进行材料审核班主任初审无误后,代为递交给二级学院资助辅导员,由院资助辅导员进行信息登记和材料汇总各院复审四种类型学生材料,保持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完全一致后,递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集中收取材料后,统一办理校内后续审核流程。

如果遇到当地武装部要求必须先由学校盖章,可先携带《申请表I》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再回当地武装部盖章,然后再走正常的办理流程

(四)直招军士学生

直招军士学费资助同毕业生入伍学费资助相关流程,参照(三)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资助的表格和流程,务必注意在表I反面勾选“士官”。

 四、填写注意事项

1、所有签字栏均由学生本人手签,不得打印。

2、表格中所涉及到的银行卡,请填写中国农业银行的卡号,请确保姓名和卡号的准确性。

3、通知中所涉及的《申请表I》和《申请表II》一经导处,所有打印部分不得涂改,否则该表无效。

4、《申请表I》必须正反面打印,单页打印无效。

5、如果学生入伍后因各种原因退兵,请务必及时将退兵情况反馈给班主任,由班主任上报给学生处备案,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材料报送时间

大二、大三学生及毕业校友将相关材料准备好后,可及时联系班主任,确保个人申报材料及时递交。如毕业校友无法联系上原班主任,可自行联系相关学院资助辅导员(后附姓名和联系方式)。大一新生报到后将材料报送给班主任。

2024年秋季学期截止申报时间为10月11日(退役入学除外),10月11日之后提交的材料将转入2025年春季学期统一办理。

 六、工作要求

1、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是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请二级学院提高认识、高度负责,确保数据真实、材料完整,做到精准资助。如因各环节人员工作疏忽导致学生利益受损,将严肃问责追责。

2、各二级学院负责征兵和资助工作的辅导员均需做好“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的宣传工作,应具体到各班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通知到每一位服兵役学生(含毕业学生),使应征入伍服兵役、直招军士、退役复学以及退役士兵这4类学生均能及时了解申请要求、及时办理申请。

3、建议各二级学院资助辅导员每学期期初和期末公布个人材料受理名单,方便学生查询资助进度。

4、后期班主任需关注并比对学生学费减免或代偿名单,如出现遗漏或审核未通过的情况,需第一时间反馈沟通。确保材料齐全的学生全部“应补尽补”“应助尽助”,并对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尤老师,吕老师;

咨询电话:0553-5975106;

办公地址:雨耕楼9楼909室。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924

 

附件【附件1:二级学院资助辅导员联络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样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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