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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应征入伍学生国家资助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2016-09-16 11:25     (点击次数:)

各系: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度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6490号)以及《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6492号),现就做好2016年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和2016-2017学年度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学费资助工作

1、所需材料:(1)从网上报名系统导出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双面打印);(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2、办理流程:(1)携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至财务处核算学费并盖章(四号楼一楼);(2)携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3)携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至当地武装部盖章;(4)将《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材料报送时间:1021 日前。

   二、直招士官学生学费资助工作

1、所需材料:(1)从网上报名系统导出的《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双面打印);(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2、办理流程:(1)携带《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至财务处核算学费并盖章(四号楼一楼);(2)携带《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3)携带《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至当地武装部盖章;(4)将《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材料报送时间:1021 日前。

   三、退役复学学生学费资助工作

1、所需材料:(1)从网上报名系统导出的《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2)退伍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2、办理流程:(1)携带《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至财务处核算学费并盖章(四号楼一楼);(2)携带《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3)携带《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至当地武装部盖章;(4)将《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及退伍证书复印件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材料报送时间:1021 日前。

   四、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

1、办理对象:高校的退役士兵资助对象是指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我院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所需材料:(1)《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1);(2)相关部门对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的证明(详见附件2);

3、办理流程:学生携带《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及相关部门对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的证明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4、材料报送时间:930日前。

  五、注意事项

1、积极宣传政策。

各系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做好宣传工作,使应征入伍服兵役、直招士官、退役复学、退役士兵的学生及时了解受助的条件,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2、所有签字栏请由学生本人手签,不得打印。

3、表格中所涉及到的银行卡,请填写中国农业银行的卡号,请确保姓名和卡号的准确性。

4、材料报送地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楼一楼112);

联系人:吕老师电话:0553-5975106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916

附件一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xlsx

附件二安徽省退役士兵安置方式证明.doc

附件【附件二安徽省退役士兵安置方式证明.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一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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