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安徽省学生资助工作研究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资研会〔2015〕9号)和《关于开展2015年安徽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资研会〔2015〕1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申报2015年安徽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心学生资助工作、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学生资助工作业务熟悉、经验丰富。
3.努力钻研业务,工作精益求精、成绩突出。
4.学生资助工作理论研究成果丰硕。
5.从事资助工作3年以上一线工作人员。
二、活动要求
请各系通知到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于12月11日下班前,报送个人先进事迹和申报表纸质材料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个人先进事迹300字左右。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择优推荐1名同志参加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申报。
学生处
2015年12月9日
2015年安徽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考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