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贯彻落实《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自强之星”评选办法》(院字〔2014〕22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学生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在学生中树立以艰苦奋斗、自立自强为荣的价值观,倡导奋发向上、勇于拼搏的人生态度,营造“崇尚榜样、学习榜样、争当榜样”的良好氛围,构建和谐美好校园,现将开展第四届校园“自强之星”评选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在行动助力中国梦
二、评选条件
(一)家庭经济困难且被学院认定为“一般困难”等级及以上;
(二)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生活俭朴,诚实守信、乐观向上,热心公益;
(四)学习态度端正,积极进取、刻苦努力,上一学期各科学业成绩优异;
(五)自立自强,拼搏进取,在压力、挫折和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有较为典型的自强事迹,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
“自强之星”评选活动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各系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广大学生积极参与该项活动。
(二)各系组织评选 “自强之星”时间:
2015年3月12日-4月12日
(三)精心组织,认真选拔。
各系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组织开展班级推选、系内复选、审核活动,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对照评选条件,严格程序,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各系推荐 “自强之星”候选人名额:
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各3名;
数控工程系、汽车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贸管理系各2名;
人文系1名。
四、材料报送
请各系统一报送候选人的以下材料:
(一)《2014-2015学年度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自强之星申报表》(见附件1);
(二)个人自强事迹(2000字左右),重点突出自强自立方面的成果(见附件2);
(三)因自强自立方面突出获得的有关评价、荣誉、照片等(可附上关于本人自强事迹的媒体宣传报道材料);
(四)数码生活照片一张。
上述四份材料报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苗笛;电话:5975106;E-mail:ahjdxszz@126.com)。
五、奖励办法
(一)学院成立评审组,通过查看“自强之星”候选人的材料和听取自强事迹报告,综合评选产生学院校园“自强之星”,发放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二)将院级“自强之星”典型事迹进行编辑整理,在学院范围内广泛宣传报道。
特此通知
附件:1、《2014-2015学年度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自强之星”申报表》
2014- 2015学年度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自强之星”申报表.doc
2、《“自强之星”报名表填写以及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自强之星”报名表填写以及事迹材料撰写要求.doc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5
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