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条件
1、父母双亡或人民法院宣布其父母失踪的我校在读学生。
2、生源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孤儿待遇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我校在读学生。
3、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推送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我校在读学生。
二、申请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孤儿免学费申请表》。
非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推送的学生还需提供生源地县(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证明。
2、二级学院初审。辅导员查阅学生档案、审查证明材料,核实申请学生的具体情况,经二级学院初审后,报学生处。
3、学校审批。学生处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后,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审定,确定免学费孤儿学生名单。
附件: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孤儿免学费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