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毕业证书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为加强学院毕(结)业证书管理,维护毕(结)业证书的严肃性,特制定毕(结)业证书发放管理规定,请相关系部遵照执行。
第一条 学历证书的管理、颁发是一项极为严肃的工作,其管理工作的原则是:严格审查、依法办证、统一管理、高效规范。
第二条 学院教务处负责毕(结)业证书的制定工作,学院各系部制定专人负责毕(结)业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按照学院《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生学籍学历管理的有关规定(修订)》的要求: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院发给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由学院发给结业证书;。
第四条 毕业证书的办理
1、教务处学籍管理员负责毕业生的毕(结)业资格确认、学历电子注册及毕(结)业证书的打印工作。
2、毕(结)业证书办理后,按学生所在系部、专业、班级分类,发放到各系部由专人管理,系部专人按规定程序发放毕(结)业证书。
第五条 毕业生毕(结)业证发放程序
1、各系部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通知学生到校办理离校手续。
2、各系部对成绩合格并办理好离校手续的学生发放毕业证书,未办理离校手续的学生一律不允许发放毕业证书。
3、各系部对成绩不合格但已办理好离校手续的学生发放结业证书和结业换证通知单,并明确告知:“你因补考后仍有课程不及格,按学籍管理规定给予结业(非永久结业),结业学生务必于两年内回学院申请参加补考,补考及格后可换发毕业证书,若仍不及格将永久结业”等事项。
4、领取毕(结)业证书时,必须让学生在《20**届****系毕业-结业生名单》上签字,签字时让学生核对自己的信息(姓名、性别、毕业结业论、出生日期等),信息正确方可签字,以防止重名的学生领错证书。
5、毕(结)业证书必须在学生毕业期间的规定时间内领取。
6、若因特殊原因毕业生本人不能亲领毕业证的,须由本人亲笔写出“领证委托书”,并附上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经班级班主任签名确认后,方可发放毕业证书。
第六条 毕业证书发放的后期管理
1、由于各种原因尚未领取的毕(结)业证书,由各系部清理后将未领取名单反馈至教务处学籍管理员存档,未发放完的毕(结)业证书和《20**届****系毕业-结业生名单》表由专人存放管理。
2、学生毕业证书只颁发一次,本人须妥善保存,遗失不补。若学生因特殊原因遗失毕业证书,本人必须去安徽省一级报刊挂失,然后向原毕业学院提交毕业证明书申请,经教务处学籍管理员核实后,依据其实际情况,办理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同等效用。
第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原《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证书的管理规定(试行)》(同时废止,凡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