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性质、对象和申请条件
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以下统称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申请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我省辖内;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3.本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招收的全日制学生(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本省成人高等学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学生。4.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贷款的最高限额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12000元;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分学年发放的办法。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20年。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其利息由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以申请继续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可申请由财政全额贴息。
三、贷款申请、发放和偿还
1.申请渠道:
(1)拨打“96669”安徽农金客服电话,按语音提示进入“贷款直通车”提出申请;
(2)登陆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网址:http://www.ahrcu.com),进入“96669贷款直通车”栏目提交贷款申请;
(3)借款学生也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农村商业银行柜面申请。
借款学生通过以上渠道申请后,原则上将在3个工作日内收到信贷人员的预约电话。
另外,今年各法人行总部设立助学贷款服务咨询电话,具体联系方式将在“安徽学生资助网-资料下载”栏公布。
2.申请受理时间:8月1日至10月20日。
3.贷款申请材料:
新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在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处领取。下同);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③本人身份证、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原件供审核),以及学校相关收费标准、开户行名称、户名和账号;④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供审核)。
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学校提供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④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供审核);⑤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供审核)。
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根据贷款合同中约定需要当年续放的,应当在8月1日至10月20日向贷款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供审核);②已签订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③学校提供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
4.贷款的发放: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机构在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和划款委托授权书后,将贷款资金先划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再划至高校账户, 汇款手续费由借款学生承担。
5.贷款偿还: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债务确认,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并协商确定具体还款计划。借款学生毕业后3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不还本金,但应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还款计划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
四、特别提醒:
1.因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前审查大约需要10个工作日,请申请贷款学生合理安排时间。
2.签订贷款合同时,请认真阅读合同文本,注意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违约责任等合同关键要素。
3.如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发生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4.本指南由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