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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3-10-09 10:15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皖财教〔202350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2024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3240号)文件精神,依据《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校字〔2023179号)(附件1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本学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

二、资金分配

国家助学金按照安徽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的评审指标,根据省资助系统和校工系统数据,分配到各二级学院。

二级学院

特别困难

困难

一般困难

合计

金额

电气学院

268

215

220

703

229.1万元

工商学院

94人

89

91

274

87.2万元

航材学院

61

82

84

227

68.85万元

互通学院

177

167

170

514

163.75万元

机械学院

138

165

168

471

145.2万元

经贸学院

103

79

81

263

86.25万元

汽车学院

104

127

129

360

110.7万元

艺术学院

91

101

103

295

91.85万元

蒙城学院

3人

2

2

7人

2.35万元

宁国学院

5人

11

12

28人

7.95万元

合计

1044

1038

1060

3142

993.2万元


三、评审程序和时间

(一)评审程序: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选,学院审核,学校评审批复。

(二)评审时间:107-30日。

四、报送材料和时间

(一)报送材料:

1、学院国家助学金落实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档次划分、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内容要具体翔实。

2、《国家助学金评审汇总表》(附件2)。

3、《班级国家助学金评审汇总表》(附件3)。

4、《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4)。

(二)报送时间:1030日。

五、评审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对象、条件要求、评审程序等进行评审,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对象必须是今年经过家庭经济情况认定为困难的学生。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分为3档,一般困难2000元/年,困难3000元/年,特别困难4500元/年。

注: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退役士兵单列专项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不参加国家助学金班级评选。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如该生既是退役士兵又是重点保障人群中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C档特别困难),则享受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后,另行享受1200元/年的校内补充助学金。

(四)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是学院评审领导小组组长和评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履行评审、公示和审批等程序。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强制获奖、受助学生捐赠。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

2、国家助学金评审汇总表

3、班级国家助学金评审汇总表

4、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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