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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3-09-21 15:21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皖财教〔202350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2024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3240号)等文件要求,按照为做好我校2023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徽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依据新修订的《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校字〔2023177号)《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校字〔2023178号)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优秀学生

二、评审程序和时间

评审程序: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选,二级学院复审,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学校批复。

10月7日前,各二级学院报送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1020日前,各二级学院报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材料。

三、报送材料

二级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评审名单

个人材料:个人事迹、上一学年全年学习成绩、获奖情况一览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材料黑白打印即可,均需经二级学院盖章确认。审批表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需报送pdf格式扫描文档。

四、评审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需在认真总结上一学年工作经验基础上,继续做好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要成立二级学院领导为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

(二)各二级学院在组织评审时要认真学习国家省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注意区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对象、条件要求、评审程序等方面的政策区别。本年度,学校修订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按照最新规定进行评审。

(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的评审指标实行评审。各二级学院按分配名额报送名单,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后,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确定最终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

(四)各二级学院认真履行班级评选小组评选、学院评审小组评审、公示和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公示等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在班级的公示时间、节假日等情况不计入5个工作日中。公示内容,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五)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务必按照要求填写因往年错误较多,请二级学院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指导和审核,确保填写正确无误

五、注意事项

(一)关于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各二级学院应在认真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做出,应反映操作过程,内容要具体翔实。

(二)上述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须同时以纸质和电子版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各二级学院学生人数及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

名额分配表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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