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服兵役学生国家资助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支持退役士兵接受系统的高等教育,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1〕324号)和《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皖教秘〔2019〕91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共有四种类型学生:
(一)退役复学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学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二)退役士兵学生。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三)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四)直招士官学生。招收为士官,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二、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
四种类型学生,分别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一)退役复学学生
1、材料:
(1)从“全国征兵网”系统导出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
(2)《退伍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2、办理流程:
(1)打印并携带《申请表II》至当地武装部盖章(退役复学学生只需要盖征兵办公室一个章,不需要盖退役军人事务部的章);
(2)将《申请表II》及《退伍证书》复印件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后续流程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办理。
(注:退役复学学生返校后,暂时不要缴纳学费,可至财务处缴纳住宿和书本费部分)
(二)退役士兵学生
本年度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和退役复学资助的表格同为《申请表II》,流程上,退役士兵的表格上要加盖两个章,一个是征兵办公室的章,一个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章,其他流程一致。
(三)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
1、材料:
(1)从“全国征兵网”系统导出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正反面打印)(贷款学生请填写完整的贷款银行名称);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2、办理流程:
(1)打印并携带《申请表I》至当地武装部盖章;
(2)将《申请表I》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后续流程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办理。
(如果遇到武装部要求必须先由学校盖章,就先携带《申请表I》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再到武装部盖章,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直招士官学生
本年度直招士官学费资助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资助的表格和流程是一样的,只是在表格反面勾选“士官”。
三、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大二、大三学生于9月30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大一新生报到后于10月15前将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过期本年度不予补报。
四、注意事项
(一)各二级学院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通知到每一位服兵役的同学,切实做好宣传工作,使应征入伍服兵役、直招士官、退役复学以及退役士兵的学生及时了解申请要求、及时办理申请。
(二)所有签字栏均由学生本人手签,不得打印。
(三)表格中所涉及到的银行卡,请填写中国农业银行的卡号,请确保姓名和卡号的准确性(姓名应与卡号开户人一致)。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吕老师;
咨询电话:0553-5975106;
办公地址:雨耕楼9楼909室。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或者直接到办公室咨询。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样表).doc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样表).docx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