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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申请2018-2019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手续的通知
2018-05-31 11:07     (点击次数:)

各系: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8〕31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18年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8〕318号)文件精神,现将办理申请2018-2019学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手续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续贷工作

(一)在校生首次贷款:

首次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www.csls.cdb.com.cn),提交贷款申请,暑期前往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申请手续。现场受理时间:8月1日至9月15日。

(二)在校生续贷:

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续贷学生于6月6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www.csls.cdb.com.cn),按“贷款申请——新增——填写续贷声明等信息——提交”步骤操作。

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注意,不是写家庭困难情况),维护、更新个人信息。

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暑期前往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

(三)助学贷款学生每年应至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

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信社、农商行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续贷工作

(一)在校生首次贷款:

登录“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 (网址:https://eloans.ahrcu.com/stu/)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后,携带有关申请材料,前往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农村商业银行柜面申请。申请时间为6月1日至10月20日。

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不需要提供《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

(二)在校生续贷:

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续贷,于6月6日前登录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eloans.ahrcu.com/stu/),按“用款申请——新增——填写本学年用款金额——提交” 步骤操作。

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暑期到经办银行办理续贷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班会、宣传栏、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并做好诚信教育。

(二)认真学习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对学生进行耐心细致地解释,指导助学贷款学生正确填写表格和办理各项手续。

(三)严格按助学贷款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办理,把握时间节点要求,按时完成助学贷款工作。

(四)具体流程请见校园网-学生处-为您服务:续贷申请流程图。

四、注意事项

同一学生不得同时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附件:

1、2018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http://xsc.ahcme.edu.cn/info/1020/4009.htm

2、2018年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http://xsc.ahcme.edu.cn/info/1020/4007.htm

学生处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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