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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应征入伍学生国家资助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2017-09-15 15:39     (点击次数:)

各系: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度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590号),现就做好2017年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学费资助工作

1、所需材料:(1)从网上报名系统导出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双面打印);(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2、办理流程:(1)携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至财务处核算学费(四号楼一楼)并盖章(综合楼一楼104室);(2)携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3)携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至当地武装部盖章;(4)将《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材料报送时间:1013 日前。

   二、直招士官学生学费资助工作

1、所需材料:(1)从网上报名系统导出的《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双面打印);(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2、办理流程:(1)携带《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至财务处核算学费(四号楼一楼)并盖章(综合楼一楼104室);(2)携带《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3)携带《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至当地武装部盖章;(4)将《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材料报送时间:1013 日前。

   三、退役复学学生学费资助工作

1、所需材料:(1)从网上报名系统导出的《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2)退伍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2、办理流程:(1)携带《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至财务处核算学费(四号楼一楼)并盖章(综合楼一楼104室);(2)携带《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3)携带《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至当地武装部盖章;(4)将《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及退伍证书复印件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材料报送时间:1013 日前。

   四、注意事项

1、各系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做好宣传工作,使应征入伍服兵役、直招士官、退役复学的学生及时了解受助的条件,确保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同学。

2、所有签字栏请由学生本人手签,不得打印。

3、表格中所涉及到的银行卡,请填写中国农业银行的卡号,请确保姓名和卡号的准确性。

4、材料报送地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楼一楼115室);

联系人:吕老师电话:0553-5975106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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