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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
2016-02-26 11:25     (点击次数:)

各系:

学院2015-2016学年度前5个月的国家助学金已经在上学期顺利发放,但在发放过程中,出现因姓名、卡号错误较多导致打卡失败现象。后5个月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国家助学金发放顺利进行,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系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发放信息核对工作。

一、由于本学期国家助学金是续发,因此发放的农行卡号等将沿用上学期统计的信息,各系将《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核对表》(见附件)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拆分,用A4纸打印,交由各班级核对,核对时务必要确保学生姓名和农行卡的开户名完全相同,农行卡号要仔细逐个核对后签字确认。

二、为防止他人篡改信息而致资金被窃事情发生,请各班班主任务必亲自组织学生核对信息。如学生代签字,必须有学生本人授权代签书面证明。在外地实习的学生,班主任可通过电话或QQ等方式联系学生本人,核对信息,由班主任代为签字。如信息有误需要更改,请直接在纸质表上用笔做手工更改,务必保证手工更改信息清晰易辨认,同时务必在电子稿中同时做更改,并标记为红色字体。

三、根据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对于退学、休学、受处分的学生,学院将取消资格,停发国家助学金。请各系按照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严格把关,准确统计,并在表格中注明,报学院审核研究后确定。

四、注意事项

1、纸质核对材料。请各系保存学生签字核对的纸质原件,留存备案、备查。

2、电子稿材料以系为单位在原表中做更改,并标记为红色字体,请于2016311下班前发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ahjdxszz@126.com

3、国家助学金的资金由省财政下达,我院会在国家助学金资金下达后第一时间进行发放,具体时间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资金和批复下达时间而定,请告知学生。

4、国家助学金发放关乎到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和国家政策是否得到有效落实,为了提高效能,确保“及时足额”发放,请各系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计核对的数据务必保证准确性和严肃性。在发放过程中,因系里统计核对有误导致的打卡发放错误,学生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通报。

附件:《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核对表》(略)

学生处

201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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