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温馨提示
新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注意以下事项:
1、新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不可办理助学贷款。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两个办理机构,一是当地农村金融合作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二是国家开发银行(在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只能选其中一个机构办理,不能同时办理。)
3、具体申请条件、材料、流程等详见当年公开发布的《办理指南》,可在省学生资助网、校园网查询,也可到办理处咨询。
4、办理农村金融合作机构助学贷款学生,请在附言中写上身份证号等信息,以便到帐后进行收支信息核对。
5、国开行登录名、密码等一定要妥善保管,是要经常用到的。
6、办理贷款的学生,请不要在学校发的任一银行卡中存入多于学费的钱,否则电脑系统会将此钱当作学费自动扣除,给你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7、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入学后:
(1)农信社助学贷款:将贷款单据交给班主任,登记学号、身份证号、农行卡号等信息。学院根据个人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将贷款余额返还到个人农行卡中。
(2)国开行助学贷款:将《贷款受理证明》交给班主任,登记学号、身份证号等信息。学院收到证明后才能完成入学确认工作。贷款金额将于11月份到达学校账户,扣除学费后余额将自动返还到个人支付宝账户中,学生可以自行提取现金。
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是学生享受各类资助的前提。入学时学生必须提交有效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间)等材料,经所在班级学生民主评议小组认定方可享受大学生资助政策。
需要申请家庭困难资助的同学,请在入学前将调查表填写、盖章,到学校后及时提交给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