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3-06-18 00:00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之家   (点击次数:)
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做好2013—201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院字【2011】66号),现就开展2013—201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1、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和指导系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系部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3、各系部以年级为单位,成立以年级辅导员任组长,以班主任、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在年级认定评议小组的成员中,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范围内公示。
4、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以班长、团支部书记、生活资助委员、寝室长、学生代表(班级人数20%左右)为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
二、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个档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可参照芜湖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2年芜湖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月均365元),结合学生日常消费水平进行认定。
三、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3年6月,各系部组织学生学习《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布置认定工作。
2011级、2012级在校学生因家庭经济情况发生变化,需要申请新的认定等级的(由不困难申请认定为困难,由一般困难申请认定为更加困难),需要重新提供有效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情况无变化,不需要申请新的认定等级的,依据其以前提供的调查表进行认定。
2013级新生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资助指南》中附有《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9月2日起,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接受并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系部年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结合学生日常消费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档次,报系部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系部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在适合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3个工作日。
3、9月20日前,各系部将2011级、2012级认定结果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9月27日前,各系部将2013级新生认定结果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各系部负责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录入到“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
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各系部报送的认定材料,并对各系部录入“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进行审核,统一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工作要求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制度、按程序操作,严禁任何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认定资格,并按规定严肃处理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关闭窗口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联系电话:0553-5975106 0553-5975107 0553-5978833 工作邮箱:xsc@ahcm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