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学生毕业后专升本考入本科学校的,在继续上学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办理程序为:在录取当年的6月底前,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就学信息变更单》(附件4),一式四份,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后,再到当地贷款机构办理合同变更,继续上学期间的利息按原渠道进行贴息。
下载地址:
附件4: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助学贷款就学信息变更单.doc
附件4:
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就学信息变更单 |
高校名称: |
基本信息 |
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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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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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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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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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 |
高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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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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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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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年制 |
变更后 |
高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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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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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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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年制 |
签字确认: 本人保证上述信息属实。 学生签字:年月日 |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意见: 同意变更。 (加盖公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
注:1.本确认单一式四份,高校、借款人、贷款人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执一份。
2.借款人应及时到贷款人处办理贷款信息变更手续,同时提供就学信息变更证明
材料。
3.变更原因为连续攻读学位的,“变更后”信息填写连续攻读学位学校信息。